促進地方客語整體發展計畫頒獎 桃園、臺中績效優良

20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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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地方客語整體發展計畫頒獎 桃園、臺中績效優良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客委會)

 

客家委員會為落實《客家基本法》,並鼓勵地方政府推動客語整體發展,特別自106年起推動「促進地方客語整體發展計畫」,廣邀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參與,經客委會評核小組就前期推動情形實地評核後,由桃園市政府獲得「特優」、臺中市政府獲得「優等」。客委會主任委員李永得今(18)日親頒獎牌及獎狀表揚績優地方政府及公所,並期許大家持續努力推動客語發展,讓客語永續傳承。


本次「106-107年度促進地方客語整體發展計畫」前期推動績效評核優良單位,是經客委會遴聘的產、官、學各界專家擔任評核委員,深入走訪實地考查各單位執行狀況,提出相關諮詢與建議,最終評核結果由桃園市政府獲得「特優」及新臺幣500萬元推動獎勵金,臺中市政府獲得「優等」及300萬元推動獎勵金。


0818-2李主委致詞時首先感謝各地方政府積極參與「促進地方客語整體發展計畫」,與客委會共同推動客語的發展與流通。他表示,推廣客語並非只是客委會或地方政府客家事務機構單方面的任務,而是應由政府整體結合跨部門的資源,擬定執行策略與目標全面推動,才能發揮最大能量,這正是此項計畫最重要的精神。


李主委指出,「促進地方客語整體發展計畫」在「前期推動」階段的重點,首重在各級地方政府對在地客語發展「推動組織」與「執行策略」的建立,期盼能透過整合客家及非客家部門的資源,落實推動客語發展,例如成立「客家事務輔導團」、「客語推行委員會」協助整體計畫的推展,推動客語能力認證納入超額比序,鼓勵公教人員學習並使用客語等措施;就本次「前期推動」整體評核結果而言,可以看出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層級發揮跨單位整合效益,從制度面擘劃客語友善使用環境的營造,整體帶動轄內客語發展。


0818-3李主委也提到,「促進地方客語整體發展計畫」甫推動執行,各地方政府若遭遇何問題歡迎提出討論,也期許大家持續努力推動「提升轄內客語使用率」、「推動客語友善環境」及「鼓勵公教人員使用客語」等面向,讓客語能永續傳承。


客委會所推動的「促進地方客語整體發展計畫」係結合當前客家施政重點,藉由各級地方政府研提二年期客家整體發展計畫,以「提升轄內客語使用率」、「推動客語友善環境」及「鼓勵公教人員使用客語」三大具體推動方向之共同性關鍵指標為主軸,鼓勵地方政府推動客語環境的建立,期藉由「傳播」、「教育」、「家庭」及「社區」等4個方面共同推動,促進轄內客語整體發展,使客語成為在地生活的一部分。


客委會表示,各單位已於「前期推動」階段打下堅實基礎,並逐步完善客語整體發展制度面與法制面的根基,後續將加緊腳步落實各項指標,相信各單位在107年「執行成效」階段的評核,均能積極達成目標,展現卓越執行成效,客委會也將持續輔導各級地方政府推動執行,同時歡迎民眾在此期間實際感受客語友善環境氛圍,一同參加客語認證,希冀藉由各地方政府推動的整體發展計畫,喚起臺灣民眾對於客家的認識,進一步喜歡客家語言及文化,同時凝聚客家族群意識,讓客語在臺灣能夠永續傳承。

 


公告時間:2017-08-18
文章來源:http://www.hakka.gov.tw/Content/Content?NodeID=34&PageID=3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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