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粒料循環利用 兼顧環保及工程品質

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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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粒料循環利用 兼顧環保及工程品質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循環經濟是政府5+2創新產業政策之一,工程會、經濟部、環保署與各相關機關據此一同推動再生粒料運用於公共工程,協助產業發展。目前具體作法是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督導再生粒料產出單位之粒料品質並落實流向管理,再由工程主辦機關依據粒料特性運用於較無環保爭議的工程項目。

 

工程會表示,再生粒料包括垃圾焚化爐燃燒後的底渣、煉鋼過程產生的爐碴(轉爐石、氧化碴、還原碴)。以往因為這些粒料之再利用流向未嚴格管控,造成廠商任意棄置或違法使用,工程會已協調環保署及經濟部分別就底渣及爐碴建立品質驗證制度,並從源頭到終端全程管理,一噸都不能少。以底渣為例,要求由各縣市環保局統一供料,並於每批再生粒料出廠時出具檢驗合格證明,確保所提供之底渣均為合格材料。

 

由於各種再生粒料的特性不同,工程會參照先進國家作法及以往實際使用成果,鼓勵各工程主辦機關優先運用於較無環保爭議,且已經有使用手冊或施工規範的工程項目,以確保工程品質。例如焚化爐底碴可運用於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道路基底層、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及其他環保署允許的項目;高爐煉鋼廠的轉爐石可運用於瀝青混凝土鋪面。至於電弧爐煉鋼廠的氧化碴或還原碴,其使用手冊正由經濟部審查中。

 

再生材料運用於公共工程,先進國家已多方使用,國內也有具體實證成效,例如高雄市政府將轉爐石運用於道路鋪面,可節省工程經費及延長使用年限2.5倍,且具有低磨損、高抗滑性、提升承載力與平坦度,減少噪音量等優點。

 

正確使用再生材料,以疏導代替圍堵,可兼顧環保及工程品質,達成愛護地球、妥善利用資源的目標。


 

 


公告時間:2017-09-04
文章來源:http://www.pcc.gov.tw/pccap2/BIZSfront/NewsContent.do?site=002&bid=BIZS_C10609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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