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查獲4名出境旅客攜帶超額外幣未申報

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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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查獲4名出境旅客攜帶超額外幣未申報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臺北關表示,本(106)年9月7日14時許,該關稽查組人員接獲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安全檢查大隊於出境安檢線通報分別查獲有日籍旅客2人共攜帶日幣500萬元;美籍旅客攜帶人民幣3萬元;港籍旅客攜帶人民幣3萬元,皆未據口頭或書面申報,爰依洗錢防制法第12條及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第3條規定,除當場發還日籍旅客每人等值1萬美元限額之日幣;美籍及港籍旅客每人2萬元人民幣外,餘未申報超額部分予以暫扣候處。


臺北關進一步指出,依據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規定,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超逾等值1萬美元之外幣出入國境者,應主動向海關申報,未經許可或申報之幣券,由海關沒入;申報不實者,其超過部分予以沒入。該關爰呼籲民眾出入國境攜帶外幣、有價證券超逾限額等值1萬美元、人民幣超逾限額2萬元及新臺幣超逾限額10萬元者,應主動誠實申報,以免受罰。相關規定可至財政部關務署網站(http://web.customs.gov.tw)點選旅客出入境服務/入境報關須知或出境報關須知網頁查詢,或電洽臺北關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11-006查詢。


業務承辦單位:稽查組;聯絡電話:03-3982293。
新聞聯絡人:莊佳菱;聯絡電話:03-3982901;手機:0978-667109。

 


公告時間:2017-09-08
文章來源:http://www.mof.gov.tw/Detail/Index?nodeid=24&pid=7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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