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原住民合作社獎勵助計畫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20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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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原住民合作社獎勵助計畫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圖/翻攝自網路)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九條「原住民合作社之營運發展經費得由各級政府酌予補助」及原住民合作社輔導考核及獎勵辦法第八條「合作社主管機關、原住民事務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視需要,訂定各種獎助措施,充實原住民合作社營運設備及提升其業務拓展能力」之規定辦理。

一、計畫目標: 提升原住民合作社(以下簡稱原合社)營運及開拓市場能力,並鼓勵深根在地就業及永續經營,俾增加社員就業機會以謀取社員經濟利益與生活品質改善。

二、獎勵及補助對象:依法登記且取得原住民團體證明並經內政部於當年度依合作事業獎勵規則參與考核評定成績達丙等以上之原合社或新成立未滿一年之原合社。

三、本計畫申請期程:自本(106)年9月15日至10月16日止。

四、計畫資訊公告: 旨揭計畫受理申請資訊於即日起公告至本會行政資訊網(http://www.apc.gov.tw)、原住民合作社專網(http://www.twla.org.tw)、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承辦人聯絡資訊:本會社會福利處就業服務科高慧如小姐 02-89953682

 

公告時間:2017-09-15
文章來源:http://www.apc.gov.tw/portal/docDetail.html?CID=1F7DC464163E1579&DID=0C3331F0EBD318C2A53982A2412493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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