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促參法制環境 行銷促參商機 增進民間投資信心

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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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促參法制環境 行銷促參商機 增進民間投資信心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藉由政府與民間合作,以公私協力(Public-Private-Partnership,PPP)方式,民間挹注資金參與公共建設,帶動經濟成長,為國際發展趨勢,財政部持續健全促參法制環境及積極行銷商機。


        財政部說明,「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下稱促參法)104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促參法施行細則等促參重要法規配合修訂。為建構促參完善法制環境,刻研訂(修)「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範圍」(下稱重大範圍)、「民間參與政府廳舍設施接管營運辦法」(下稱接管營運辦法)、「重大範圍訂定及認定原則」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訪視作業要點」。重大範圍及接管營運辦法草案自106年9月13日預告至同年11月13日,廣納各界意見。


        為激發國內公共建設投資能量,快速有效媒合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商機,財政部106年6月16日辦理招商大會,釋出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投資商機案源81件,投資金額超過新臺幣2,000億元。為延續招商熱度,106年9月於高雄及臺中地區各辦理1場商機座談會,10月及11月再於桃園及彰嘉地區各辦理1場,邀請各投資業者至案件現地勘查,聆聽投資業者意見,汲取市場投資建議,作為各主辦機關後續規劃及招商參考,讓招商規劃能貼近市場需求,提高招商案件成功率。


        財政部表示,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金擘獎被譽為促參界奧斯卡獎,自91年設置,迄今邁入第15屆,本屆有36件參選,26件入圍,競逐促參界最高榮譽,刻辦理複評作業,頒獎典禮預定106年11月3日在臺北國際會議中心舉辦。


        財政部為促參法主管機關,持續精進促參法制,並協助主辦機關行銷促參商機,以利主辦機關依公正、公開程序及符合公共利益、公平合理原則穩健推動促參,提供快速、優質公共服務,並創造就業機會,帶動經濟成長。

 

新聞稿聯絡人:推動促參司 洪美菁科長、王志煒科長
聯絡電話:(02)2322-8460、(02)2322-8214

 

公告時間:2017-09-30
文章來源:http://www.mof.gov.tw/Detail/Index?nodeid=24&pid=76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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