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代製菸酒辦理產品登記及申報菸酒稅規定

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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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製菸酒辦理產品登記及申報菸酒稅規定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迎接嶄新的2018年,自106年11月20日起舉辦統一發票推行暨「好運旺旺來」捐發票兌領日、月曆租稅宣導活動。


該局指出,為宣導購物消費使用電子發票觀念,並結合公益,善盡社會關懷責任,舉辦捐發票兌領日、月曆租稅宣導活動,月曆部分特別精心挑選13幅油畫、水彩作品,包含北投老街、二二八公園、中華商場、北門古城、大湖公園等,充分展現臺北古今之美;日曆部分以臺灣鄉鎮風情及花卉特色介紹為主題,內含農曆、國曆,精美實用,歡迎民眾踴躍捐贈兌領,數量有限,兌完為止。


    該局說明,日曆、月曆兌領日期、地點、條件如下:
一、兌領日期:自106年11月20日起(辦公時間)。
二、兌領地點:臺北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不含總局)。
三、兌領條件:
(1)民眾捐出106年9-12月份未列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名稱及統一編號面額10元以上之統一發票收執聯紙本發票10張或無實體發票8張,即可兌領2018年日曆乙份,每人限兌領乙份。
(2)民眾捐出106年9-12月份未列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名稱及統一編號面額10元以上之統一發票收執聯紙本發票8張或無實體發票6張,即可兌領2018年月曆乙份,每人限兌領乙份。
(3)凡屬購買土地、黃金等免稅商品之統一發票不得兌領。
(4)活動募集之統一發票統籌捐贈公益慈善團體。
(聯絡人:服務科朱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120)

 


公告時間:2017-11-16
文章來源:http://www.mof.gov.tw/Detail/Index?nodeid=24&pid=76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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