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關邊境查獲走私第二級毒品-大麻籽油(含四氫大麻酚)114.3公斤

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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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關邊境查獲走私第二級毒品-大麻籽油(含四氫大麻酚)114.3公斤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高雄關)

 

高雄關於去(106)年10月2日查獲走私第二級毒品,含四氫大麻酚之大麻籽油,重量約為114.3公斤,市價約5千萬元。該關表示,廠商報運進口土耳其產製化妝品原料乙批,其中含有毒性之大麻籽油重約114.3公斤。由於歐洲部分國家對大麻相關產品管制相對於本國寬鬆,且難以從外觀上辨別內容物是否含有毒性成分,該關查獲後經移請權威機關檢驗結果已逾管制濃度(10 ppm),係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附表二所稱第二級毒品。全案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規定,依法移請檢調機構偵辦。

 

高雄關表示,四氫大麻酚為台灣列管之第二級毒品,服用後易導致焦慮、行為及精神異常等,將嚴重影響國內治安及國民健康,不可不慎。海關司職邊境管制與查緝走私,未來將賡續加強審核與查緝行動,以確保社稷健全發展。海關同時呼籲民眾勇於檢舉不法走私,免費檢舉走私專線:0800-711-117。

 

公告時間:2018-1-3
文章來源:https://kaohsiung.customs.gov.tw/News_Content.aspx?n=AD670A808CD27B7A&sms=D485CD0F9AEA9280&s=67C627724BF2E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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