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關即日起受理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

201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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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關即日起受理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臺北關)


臺北關表示,依據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33條及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第2點規定,該關業務二組自即日起至本(107)年2月28日止受理報關業者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經審核符合規定條件之業者,其受廠商委任辦理報關之進、出口貨物,除規定為必驗之情形外,其餘可降低抽驗比率,請業者於期限內檢具證明文件申請,俾利享有前揭便利措施。


另依據前揭作業規定第2點及第3點,經評定合格之報關業者,分別按海關進、出口報單抽驗規定之抽驗比率予以降低,其中取得安全認證優質企業之報關業者,降低抽驗比率51%以上至75%;評定為第一類報關業者,降低26%以上至50%;評定為第二類報關業者,降低25%以內。本次核定降低抽驗比率之期間自本年4月1日起至明(108)年3月31日止。


該關表示,「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書」空白表格可自臺北關網站(http://taipei.customs.gov.tw/)/便民服務/申請書表下載/報關業設置管理/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書下載,或撥打服務電話:03-3834161分機355,將由專人提供服務。


公告時間:2018-1-10
文章來源:https://web.customs.gov.tw/News_Content.aspx?n=F55943A3BAA86A6A&sms=1095B63D0846032B&s=FFD6F2279251E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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