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查獲旅客攜帶超額人民幣24萬元入境

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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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查獲旅客攜帶超額人民幣24萬元入境

(圖/翻攝自臺北關)


臺北關表示,本(107)年1月30日17時15分許,該關松山分關關員於松山國際機場查獲本國籍林姓旅客(隨行1人)自虹橋搭乘東方航空班機,未據口頭或書面申報,攜帶人民幣計28萬元由綠線(免申報)檯通關入境,爰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當場依規定發還規定每人2萬元限額,餘超額之人民幣24萬元,予以暫扣候處。


依據洗錢防制法第12條及洗錢防制物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規定,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逾2萬元之人民幣,應主動向海關申報,未經許可或申報之人民幣,超過規定限額部分由海關沒入;申報不實者,其超過部分亦沒入。


該關呼籲,民眾出入國境攜帶外幣、有價證券逾限額等值美元1萬元或人民幣逾限額2萬元及新臺幣逾限額10萬元者,應主動誠實申報,以免受罰。相關規定可至財政部關務署網站(http://web.customs.gov.tw),點選旅客出入境服務/入境報關須知或出境報關須知網頁查詢,或電洽該關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11-006查詢。

 

 

公告時間:2018-2-9
文章來源:https://web.customs.gov.tw/News_Content.aspx?n=F55943A3BAA86A6A&sms=1095B63D0846032B&s=BDD98024D715D9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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