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伊朗規避制裁向亞洲討救兵,台灣也有份」一事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特予說明

201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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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伊朗規避制裁向亞洲討救兵,台灣也有份」一事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特予說明

(圖取自網路)

 

據彭博社2月20日報導,根據法庭證詞、法律文件與知情人士,在伊朗達成核協議之前,南韓、臺灣和其他亞洲籍銀行可能在知情或不知情之情況下,協助伊朗規避貿易制裁,將伊朗部分石油收益兌換成美元。針對該上述報導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特說明如下:

 

一、該報導表示美國阿拉斯加及紐約法庭審理伊朗相關案件時,發現伊朗如何從「南韓友利銀行」和「韓國中小企業銀行」的保管帳戶提取10億美元,該報導未提及有我國銀行因涉入伊朗案被調查。

 

二、報導另提及紐約金融服務署於過去兩年針對我國兆豐銀行在內的數家亞洲籍銀行(韓國、中國大陸、日本)進行法令遵循缺失之金融檢查,其中日本三菱銀行因涉伊朗有關之交易,被裁罰超過5.6億美元,但目前並無我國銀行因違反伊朗制裁措施而遭美國裁罰。

 

三、 在國際間達成核協議前,伊朗與全球之通匯並不順暢,我國政府為協助廠商順利取得出口伊朗貨款,且避免國內承辦銀行遭受國際制裁,於100年10月建立「臺 伊貿易金融管理措施」,由貿易局負責物流管理,國內銀行負責金流管理,俾使我國廠商及銀行與伊朗之交易行為符合國際規範。

 

四、為善盡國際義務,我國對於聯合國安理會及主要出口管制組織之各項規範均極為重視,並積極配合辦理,同時貿易局亦積極輔導我國廠商建立內部出口管控制度,以避免違規及可能的成本損失。

 


貿易局發言人:徐副局長大衛
聯絡電話:2397-7103、0978-623-862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貿易安全與管控小組許副執行秘書勝巽
聯絡電話:2397-7347、0937-196-111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公告時間:2018/02/23

新聞來源:https://www.ey.gov.tw/UnitRSS_Content.aspx?n=8092BD84714005C0&s=EAD42B079B17AC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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