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國稅局將對轄內菸酒廠商進行查核

201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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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國稅局將對轄內菸酒廠商進行查核

(圖取自網路)

 

為維護菸酒市場公平合理之競爭環境,北區國稅局將針對轄內菸酒製造商、經銷商、批發商及零售商進行查核,請轄內菸酒產製廠商自行檢視是否均已依規定報繳菸酒稅,如有短、漏報情事,在未經調查或經人檢舉前,自動補報繳納者,可免予處罰。


該局表示,為防止業者以不正當方法逃漏菸酒稅,將查核轄內已取得菸酒製造業許可執照廠商,是否有未辦理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即產製出廠銷售、產製廠商申報完稅出廠數量與其原物料或容器用量有無異常、菸酒批發商及經銷商有無銷售數量大於進貨數量之異常情形、菸酒產製廠商、批發商及零售商銷售價格有無低於菸酒稅稅額等情事,以遏止品質低劣菸酒銷售涉及逃漏菸酒稅情形,俾維護合法菸酒製造業者權益。


該局呼籲轄內廠商,請先行自我審視,有無因一時疏忽,違反菸酒稅相關法令規定之情事,凡在未經調查或經人檢舉前,主動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向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服務處辦理補報並加計利息補繳所漏稅款,可免予處罰,否則一經查獲有短、漏報情事者,將依菸酒稅法第19條規定,除補徵稅款外,另按補徵稅額處1倍至3倍罰鍰。為維護自身權益,納稅義務人不可不慎。如有相關法令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洽詢。

 

公告時間:2018/04/11
新聞來源:https://www.ey.gov.tw/UnitRSS_Content.aspx?n=8092BD84714005C0&s=0469DE502F6D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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