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網路)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去(106)年間發現坊間,有不少不肖藥房販售比市價更便宜的藍色小藥丸「威而鋼」,沒有醫生處方箋也照樣可以買得到!
於今(107)年4月25日會同 保七總隊第九大隊、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花蓮縣衛生局、新北市衛生局等單位兵分2路,分別於簡姓嫌疑人花蓮縣及新北市住居所,當場查扣第四級毒品「樂耐平」4000錠、「威而鋼」720錠、 「犀力士」1220錠、「胎盤素」170瓶、不知名膠囊54瓶等證物。
全案先依違反藥事法及商標法等罪嫌,隨案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警方呼籲:所查獲的偽禁藥品主要是威而鋼及犀力士等壯陽藥品及胎盤素等保健藥品,另外還有一些鎮痛消炎藥膏等;其中,壯陽、止鎮痛、消炎及胎盤素,多從中國大陸違法輸入最多。都是屬於不法藥物,長期使用恐會導致下體腫痛。如未經衛生署許可逕行販售,將依《藥事法》可處7年以下徒刑。另違反《商標法》可處 3年以下徒刑。
公告時間:2018/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