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車輛隨意棄置亂象多,汐止警強力執法拖吊

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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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車輛隨意棄置亂象多,汐止警強力執法拖吊
(無牌車輛隨意棄置亂象多,汐止警強力執法拖吊。圖由汐止警分局提供)

 

7月31日上午,汐止警分局執行道路上無牌廢棄車輛拖吊作業,因拖吊地點位於汐止公園路中正市場內,警方執法時引來民眾駐足圍觀。

 

無牌廢棄車輛常被發現棄置於道路上,不僅造成其他用路人的不便,亦影響市容觀瞻。實務上有民眾欲將車輛報廢,惟僅將牌照繳回監理單位,車體仍放置於道路上,此放置於道路之車體即屬交通違規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4項規定,可處新臺幣3,600元以上至10,800元以下罰鍰,車輛並移置保管,汐止警分局107年迄今共計拖吊無牌廢棄車輛汽車30部、機車93部,並將持續執行,在此提醒民眾切勿違規,以免影響交通或無端受罰。

 

無牌車輛隨意棄置亂象多,汐止警強力執法拖吊 | 文章內置圖片
(汐止警分局警察強力執法拖吊。圖由汐止警分局提供)

 

汐止警分局呼籲民眾若要將車輛報廢,可以先行連絡民間報廢車輛廠商或撥打環保署資源回收網專線0800-085717諮詢,確認車體回收後,再行將號牌拿至監理單位辦理報廢、註銷程序,以避免違規行為發生。另民眾廢棄的車輛,透過環保署登記合格回收業者,辦理老舊或廢棄車體回收,同時報廢牌照後,可向環保署申請廢車回收獎勵金,車齡10年以上的廢棄汽車可申領獎勵金1000元,車齡7年以上的廢棄機車可申領獎勵金300元,利人利己,切勿隨意棄置道路上造成其他用路人影響及避免社會成本的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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