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民眾酒駕衝撞路檢點 警方呼籲拒檢逃逸加重罰

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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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8月29日萬華分局交通分隊在華江橋機車引道往市區方向,執行酒測臨檢勤務時,於22時許1部普通重型機車騎士唐O邦(71年次)行經路檢點時遭分隊長謝睿騰、警員趙詠誠攔查,經酒測檢知器吹氣出現酒精反應,趙員遂請唐民靠路邊停車接受檢測,唐民突然加速衝撞路檢點,謝分隊長見狀立刻上前攔阻,唐民於衝撞員警後倒地,並棄車逃逸,謝員等立刻追捕,最後在熱心民眾幫助下順利逮捕唐民,全案依公共危險及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法辦。

 

因應拒檢逃逸新規定,有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於107年5月23日由總統公布修正,並經行政院核定於同年9月1日起施行;因應罰則大幅加重,若有舉發情形應即調閱路口監視器、行車影像記錄器與個人微型錄影機之影像畫面,妥為保存以為佐證,並多以科學儀器蒐證舉發。

 

萬華分局針對治安及交通展現強力執法決心,並呼籲駕駛朋友,行車請務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並依照警方指示接受交通稽查,尊重國家公權力,共同維護執勤員警與廣大用路人行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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