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分局水碓所於8月31日21時43分許獲報北新路149號前有民眾發生行車糾紛遭人砍傷,經警方到場處理,22歲的楊姓傷者騎乘普通重機車行駛於北新路(往淡金路方向)欲在141巷口左轉時,疑似擋到後方自小客車通行,駕駛按喇叭示警,引發楊男不滿,雙方致生口角衝突,自小客駕駛隨後於車上取出一把開山刀朝楊男攻擊,造成楊男背部、左後腰、右腹部及左手刀傷,所幸傷勢不重,經送醫救治後暫無大礙。
警方即刻調閱監視器,掌握車牌並通知23歲呂姓涉嫌人到案說明,全案訊後依刑法傷害及妨害自由罪移送法辦。
警方呼籲,暴力不能解決問題,民眾應循由理性溝通、和平處理方式解決,一時衝動或是不理性的舉動都可能會因而誤觸法網,後果往往令人後悔莫及!
(犯案用刀械。圖由淡水警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