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分局執行陳抗防處安全維護勤務說明

2018-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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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分局執行陳抗防處安全維護勤務說明

 

有關拔菜總部盧朝財先生於本(10)月3日在社群媒體發表針對大安分局日前執行政府機關人民陳情安全維護勤務,期間爾等因為未遵守現場維護安全執勤員警規勸,無故擅自穿越車道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78條1項3款規定而遭大安分局依法舉發,提出質疑。

 

在此重申臺北市尊重合法申請人民集會遊行表達意見,但不容成為失序無法治的城市。警方一向尊重民眾表達意見之自由,且執法均會公平合理考量人民表達意見與其他法益間之均衡維護。針對此案盧民前往政府機關表達陳情訴求,大安分局尊重並給予充分表達時間,然其卻不理性擅闖車道穿越之脫序行為,此舉不但危害己身安全並且影響當時通行車輛用路人安全,據此大安分局依據蒐證畫面依法舉發盧民違規行為並無違誤。

 

另有關盧民本(4)日11時20分許率眾15人前來大安分局於仁愛路三段對面人行道集結,並攜帶旗幟、布條及標語針對上記事由表達訴求,大安分局當即嚴正告知爾等未經申請核准,屬非法舉行集會遊行,並由安和路派出所所長林聖崴出示陳抗標語旗(如附圖),明確告知盧民等人可能違反之相關法令,於11時22分由分局長下令指示現場指揮官新生南路派出所所長游進軍予舉牌警告,11時26分盧民即向群眾宣布解散後各自離去,過程平和。

 

大安分局執行陳抗防處安全維護勤務說明 | 文章內置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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