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又藏刀 警帶回偵辦社秩法

20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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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駕駛又藏刀 警帶回偵辦社秩法

 

11月7日22時許內湖分局潭美派出所員警執行擴大臨檢勤務,行經行善、舊宗路口,發現一部白色自小客車跨越雙白線,行跡可疑,隨即於南京東路、舊宗路口攔查該部車輛,陳姓駕駛(男、73年次)及另一台同行車輛共8人下車後即對警咆哮,不願配合稽查,警方隨即通報快打部隊優勢警力20餘名到場壓制,盤查後發現陳男無照駕駛,並於陳男開門之際,在駕駛座旁發現一把開山刀,詢問陳嫌竟辯稱是要買回家切菜,對於來源及用途均支吾其詞,隨後又在其身上取出一把彈簧刀,全案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外,有關陳男對警咆哮及無故攜帶刀械部分,詢問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

 

警方表示,民眾遇警方路檢盤查,應立即減速,停車出示證件配合受檢,自107年9月1日起,拒檢罰則已經加重,視情節可處新臺幣(以下同)1萬至15萬元不等罰鍰,並呼籲民眾,無故攜帶刀械除容易滋生事端,更有違法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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