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車搶奪婦女8個小時警察掩至 搶嫌自嘆歹路不可行

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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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車搶奪婦女8個小時警察掩至 搶嫌自嘆歹路不可行

 

黃姓犯嫌於12月27日下午13時36分,騎乘失竊重型機車,在臺北市伊寧街75巷,搶奪周姓婦人夾在腋下皮夾得手,內有現金新臺幣4,000元、身分證件等財物,案經轄區大同分局偵查隊、民族路派出所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追緝,於當(27)日21時許將黃嫌查緝到案。據黃嫌向員警表示,他這次犯案後逃亡過程自認天衣無縫卻還被逮,自嘆「歹路不可行」。

 

經查黃姓犯嫌(41歲,有搶奪、強盜等多項前科)目前以打零工維生,因經濟壓力遂計畫在自己熟悉之臺北市大同區犯案行搶。黃嫌先於12月27日下午13時許,在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分別竊取重機車一部、安全帽一頂,再騎乘該部贓車在大同區巷弄尋找犯案對象。當日13時36分,於大同區伊寧街75巷發現周姓被害人隻身行走,遂自後方靠近搶走周女夾在腋下皮夾1只 (內有現金新臺幣4,000元、身分證、健保卡、提款卡及老人卡等財物),得手後騎車往昌吉街方向逃逸。

 

黃嫌行搶得手後為躲避警方查緝,逃往過程故布疑陣,先騎車在大同區巷弄繞行後,將該部作案贓車、安全帽及搶來之皮夾分別棄置於酒泉街巷弄內,並變換穿著徒步繞行附近街道後搭乘計程車前往延平北路四段一帶下車,再轉往萬華區將頭髮剪短變裝以躲避警方追緝。案經專案小組員警耐心蒐證比對確認黃嫌身分後,於12月27日21時許前往延平北路四段黃嫌經常出入場所將渠查緝到案,並向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補發拘票,將黃嫌依法逮捕。黃嫌到案時一臉枉然,自稱逃亡過程沿路極度小心,避免留下犯案線索,應該是天衣無縫,卻還被警方追緝到案,自嘆「歹路不可行」。詢後依搶奪、竊盜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大同分局為維護立法委員補選及農曆春節前治安,除了執行本市警察局「掃黑、肅槍、肅毒、打詐」專案,並將強力打擊強盜、搶奪等暴力犯罪以靖治安,呼籲市民不要以身試法、不法之徒不要心存僥倖,法律無假期,警方掃蕩不法的力道絕對不會鬆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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