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所副所長王振業,長期關懷弱勢家庭不遺餘力

201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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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所副所長王振業,長期關懷弱勢家庭不遺餘力

(永豐所副所長王振業,長期關懷弱勢家庭不遺餘力。圖由玉里警分局提供)

 

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永豐派出副所長王振業,平時服務熱誠、工作績效佳,更難得的是常常關懷轄區獨居老人及弱勢家庭,其多次自掏腰包、轉介慈善團體及善心人士,讓獨居老人及弱勢家庭減輕經濟上負擔,在生活上、精神上及心理上得到幫助及慰藉。 


日前永豐派出所副所長王振業在所待命服勤時,接獲熊姓女子(63年次)報案指出,丈夫在家中臥室心臟病發作昏倒在地,經轉報119搶救後,仍不幸去世,熊女家中經濟頓時失去依靠,還要煩惱一筆龐大的喪葬費用。王副所長在報請刑事相驗製作調查筆錄時,得知熊女家庭經濟拮据,平時以打零工養育兩名小孩,最大的讀高中;家中突逢巨變,一時之間讓熊女不知所措,不知道以後的日子要怎麼過下去。熊女表示,丈夫原本就身患疾病時常無法工作,平日不但要照顧丈夫,為了維持家計,還要利用有限的時間去打零工。王副所長在製作筆錄時聽聞後為之動容,立即轉介臺北通天五教寺,協助申請急助救難金新臺幣8000元整,並轉送臺北善心人士徐先生所提供白米一大箱,以解決燃眉之急,王副所長另連絡相關單位協助申請後續急難補助;王副所長也一直給與熊女精神鼓勵,日子再怎麼苦,為了小孩,生活還是要過,終究會苦盡甘來的。 


熊女表示,突然丈夫意外過世,正愁喪葬費用龐大不知如何是好時,王副所長知道家中困境後,適時熱心的伸出援手關懷,真的感到很窩心,熊女也稱日後有能力,一定會回饋於社會。 


王副所長表示,因從小也是在困苦環境中長大,所以最能深刻體會弱勢家庭的需要,在從事警察後,便結合工作在能力範圍內持續幫助需要幫助的人,讓「警察工作」更有價值。 


分局長潘仕能表示,警察工作不單僅是依法行政,身在公門好修行,愛心不分大小,但一定要及時,也期許同仁經常主動關懷救助轄內弱勢家庭,並透過社福單位及轉介相關基金會等,發揮拋磚引玉效果,來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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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所副所長王振業,長期關懷弱勢家庭不遺餘力。圖由玉里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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