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警即時清除路面泥巴,有效防制交通事故

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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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警即時清除路面泥巴,有效防制交通事故

 

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觀音派出所員警林永順、楊勝傑日前執行巡邏勤務,巡經花193線99公里處,發現路面充滿機械經過所遺留之泥巴,擔心民眾駕駛車輛行經此處,輪胎碾壓恐有打滑失控之危險,遂立即徒手將路面泥巴清除乾淨。


警員林永順示表示,花193縣道為玉里分局轄區主要幹道,平日車輛繁多,汽、機車、自行車、收割機、插秧及火犂等大型動力交通機械常於該路段行駛,若民眾駕車遇到路障一時未察,極有可能會導致車輛失控發生意外,林、楊兩員當下積極主動,本著為民服務及防制交通事故的職責,立即徒手把道路上泥巴一一清除,讓交通順暢無阻,警方義行義舉深獲部落村民及過往民眾讚許。


分局長潘仕能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車輛、農耕用機器在施工及田間耕作後車輪未經清洗,附著污泥直接上路,致污染地面者,將處以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若造成車禍事故,還須負上民刑事責任,工程人員、農民務必清除車輛及農機具污泥,以免發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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