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近岸違規捕魚 海巡取締函送裁處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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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近岸違規捕魚 海巡取締函送裁處

(漁船近岸違規捕魚 海巡取締函送裁處。圖由 海岸巡防署 提供)

 

蘇澳海巡隊 108年5月8日晚間22時許接獲民眾通報,在南方澳海域距岸約1浬處,有漁船近岸違規捕魚請派艇取締。該隊獲報後立即派遣線上10055艇並轉知第一巡防區指揮部以雷情監控疑似違規船隻。巡防艇隨即於距南方澳1.4浬處發現「金○祥6號」漁船,違規於3浬內下網捕魚,立即廣播命其起網,全程蒐證後函送漁政主管機關裁處。

 

依鯖鰺漁業管理辦法規定,臺灣本島距岸6浬外始可作業捕撈鯖鰺魚,總噸位100以上之鯖鰺漁船禁止於12浬內作業,「金○祥6號」漁船雖總噸未滿100噸位,但在近岸1.4浬違規進行下網捕撈作業已違規事實明確,海巡隊依法取締函送。

 

為保護漁業資源、遏制不法,蘇澳海巡隊籲請漁民朋友,在海上作業請遵守漁政機關規定,讓海洋資源永續,民眾如有發現違規情事,可打免付費報案服務電話「118」通報,海巡署將立即前往處理。

 

 

公告時間:2019/05/09
新聞來源:https://www.cga.gov.tw/GipOpen/wSite/ct?xItem=135757&ctNode=650&mp=999

 

 

資訊來源:海岸巡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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