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2號」演習訂於108年5月27日13時30分至14時實施,為期30分鐘,請大家於防空警報發報後,配合警方及民防人員的管制,實施人、車疏散避難措施,居(商)家並應緊閉門窗及實施燈火管制。
若有拒絕配合萬安演習之措施,且經執勤人員勸導仍不遵從者,將依民防法第25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提醒您





108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2號」演習訂於108年5月27日13時30分至14時實施,為期30分鐘,請大家於防空警報發報後,配合警方及民防人員的管制,實施人、車疏散避難措施,居(商)家並應緊閉門窗及實施燈火管制。
若有拒絕配合萬安演習之措施,且經執勤人員勸導仍不遵從者,將依民防法第25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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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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