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男童溜出門 北投警熱心協助返家

2019-06-06
  • A
  • A+
  • A++

3歲男童溜出門 北投警熱心協助返家

(圖說:男童母親至派出所感謝員警辛益彰(左2)、張耕綸(右1)辛勞並合照)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警員辛益彰、張耕綸於108年5月29日9時20分許接獲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通報,稱在北投區中央北路一段與大同街口有1名男童獨自行走,警方立即趕赴現場,發現係一名年約3歲男童疑似走失,因男童獨自在大馬路旁非常危險,且情緒激動、緊張害怕,無法清楚陳述姓名及住址,故辛、張2員先將男童帶回派出所暫時安置。

 

回到派出所後,警方提供茶水餅乾安撫男童情緒,在警方耐心詢問下,漸漸的從男童的童言童語中問出父母相關資料,得知該男童今年3歲、母親係外籍配偶(住中央北路),遂立即通知家屬至派出所將男童帶返家照顧。

 

男童母親向警方表示,當天早上因出門購買早餐,未注意將大門鎖好便出門,返家才發現男童已經自行開門外出不見蹤影,在家裡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接獲警方通知當下如釋重負,非常感謝員警的熱心協助。

 

北投分局呼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1 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家中如有稚齡幼童,務必多加留意,切勿讓幼童獨自外出或單獨在家,除恐發生憾事外更有觸法之虞。

 

 

3歲男童溜出門 北投警熱心協助返家 | 文章內置圖片

(圖說:小男童(圖中)倉惶無助,不知返家的路)

3歲男童溜出門 北投警熱心協助返家 | 文章內置圖片

 

 

  • 本文評論: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