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賄選人人有責,花蓮地檢署與玉里分局召開查賄座談會

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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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賄選人人有責,花蓮地檢署與玉里分局召開查賄座談會 | 文章內置圖片

 

為防制賄選、暴力、假訊息介入選舉,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9月24日於分局3樓禮堂舉辦「2020年總統大選及立法委員選舉查賄座談會」,花蓮地檢署洪信旭檢察長親率政風室主任及書記官長,在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長戴孫生、分局長呂育騰等人陪同下,與分局各派出所所長及偵查隊全體偵查佐舉行座談會及交換意見,期望明年大選期間,能有效防止賄選、暴力及假訊息介入,淨化選舉治安。


檢察長洪信旭於會中特別宣達表示,2020年總統大選及立法委員選舉將至,檢警已全體動員查察賄選、防制暴力及假訊息介入選舉,以表查察賄選的決心。並表示此次總統大選及立法委員選舉,檢舉賄選獎金最高1500萬元,最低1000萬元,呼籲選民切勿收賄,以免涉及刑責。如遇到行賄行為,則應保留鈔票或物品上的指紋,並準備攝錄影器,錄下或拍下當時的對話及影像,勇於舉發,如當時有第三人在場,即可作證,司法單位對於舉發人身分絕對予以保密。


分局長呂育騰表示,查察賄選、防制暴力及假訊息影響選情為警察工作重要的一環,玉里分局全力戮力查察,主動積極蒐報相關情資,防制金錢、暴力、假訊息及各種脅迫、利誘手段介入選舉。檢肅非法與查緝各類案件,且必嚴守行政中立規範,遵守法令相關規定,依法執行審慎發動偵查作為,不分黨派,不論身分、地位,只要有賄選具體事證,必依法偵辦,端正民主選風。另玉里分局已全面建立安居友善通報網絡,提醒各位民眾不只是毒品犯罪要通報警察機關,若有賄選情事亦可循友善通報網絡向當地派出所或分局偵查隊通報,藉由警民齊力合作,共同創建「優質乾淨選舉」環境。

 

檢舉賄選人人有責,花蓮地檢署與玉里分局召開查賄座談會 | 文章內置圖片

檢舉賄選人人有責,花蓮地檢署與玉里分局召開查賄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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