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燈擾民 未來將有法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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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8

招牌燈擾民 未來將有法可管!


(圖/取自網路)
 

北市商業招牌與宣傳燈林立,為奪得消費者的關注,招牌的光線愈來愈亮眼,夜間影響部分民眾作息。台北市環保局今天表示,市政會議通過「台北市光害管制自治條例(草案)」,未來招牌若亮度超標,將可開罰最高新台幣10萬元,或強制斷電,最快可望今年底立法,明年中上路。

 

近年北市投訴光害案件逐年成長,環保局統計,101年光害投訴案43件,但今年1月至8月就有149件。環保局一科科長顏伶珍說,近年廣告多用LED燈,LED燈的特性較亮,導致投訴案漸增。但因沒具體法規可管,接獲民眾投訴後,只能從中協調,並發文請相關單位限期改善,口頭勸導的效果實在有限。

 

招牌燈擾民 未來將有法可管!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其中較知名的是三創商場,今年上半年三創試營運時,商場位於12樓的廣告看板試播映,一播就遭對面社區民眾投訴招牌過亮,也有行經市民大道的車輛反映廣告燈光太刺眼,妨礙交通,環保局也發文請三創改善。因此,為防止光害干擾民眾作息,環保局擬定「台北市光害管制自治條例(草案)」作為光害案件管制的依據,並於今天於市政會議討論通過,將在近期送台北市議會審議。

 

未來檢測光害,將從「輝度」與「照度」來看,輝度為發光體的發光亮度,草案限制輝度須在每平方公尺250燭光以下;照度則是物體受光程度,目前限制在每平方公尺25流明以下,不符規定最高可罰10萬元。另外,為避免光源妨礙交通安全,自治條例也明訂高速公路、快速道路兩側的光源,面積達25平方公尺以上,且位於道路境界線30公尺內者,於設置前須先通過委員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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