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韓簽訂AEO協議 最快明年6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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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3

 

台韓簽訂AEO協議 最快明年6月上路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交部22日表示,為了促進台灣與韓國的經貿發展,台灣與韓國將簽署「優質企業(AEO)計畫相互承認協議」,這是台灣簽署的第4個AEO,獲驗證的雙方業者可享便捷通關措施,有助深化雙方經貿關係。未來雙方優質企業之貨物均享快速通關等優惠措施,此簽署文件即刻生效,但最快明年6月才可上路實施,未來將可為AEO出口業者省下十倍的通關時間。

 

此協議由我國駐韓國代表處代表石定、駐台北韓國代表部代表趙百相分別代表雙方簽署,並由關務署署長莊水吉與韓國關稅廳審查政策局局長李燦基,代表雙方海關到場觀禮見證,這是第一個在關務署舉行AEO相互承認協議之簽署儀式。財政部關務署表示,韓國為我國第六大貿易夥伴,2014年台韓雙邊貿易總值約有300億美元,而台灣是韓國今年所簽署的4個AEO相互承認協議中,與韓國雙邊貿易量最大的簽署國家,因此完成此協議簽署,對促進台韓經貿發展至為重要。

 

 

 

台韓簽訂AEO協議 最快明年6月上路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台灣自2009年12月開始實施優質企業制度,截至2015年11月30日完成認證已達616家,包含332家安全認證優質企業與306家一般優質企業,約占我進出口貿易總值之40%。此外,另已分別於2012年及2013年與美國、新加坡和以色列完成簽署AEO相互承認協議。

 

關務署表示簽署AEO承認協議好處是,未來雙方經過驗證的優質企業出口業者將可在台韓雙方都享有便捷通關的優惠措施,有助業者的物料管理,提升競爭力,並進一步深化台韓經貿交流合作關係。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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