獼猴自拍爭論 法官判動物仍未有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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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0

獼猴自拍爭論 法官判動物仍未有著作權

(圖/取自網路)

 

年前,印尼野生動物保護區的黑冠獼猴納魯托(Naruto),以英國攝影師史雷特的相機拍下多張照片,一張露齒而笑的自拍照讓人驚艷,一夕爆紅。當時就有動保團體「善待動物組織」(PETA)堅稱猴子擁有這些照片的著作權,但是史雷特卻不認同,雙方鬧上法院。美國法官7日判決,牠並非人類,不能擁有著作權。

 

2011年最火紅的動物,非這隻印尼的黑冠獼猴莫屬,當年牠拿走英國攝影師史雷特的相機玩自拍,聲名大噪,卻扯出了史無前例的著作權大戰。PETA去年9月代表7歲的納魯托打官司,控告自然生態攝影師史雷特出版的野生動物書刊使用這些照片,主張住在印尼東部蘇拉威西島的納魯托,於2011年拿起史萊特的相機,「刻意按了好幾次快門開關,知道按下去會產生什麼結果和聲音,還有自己在鏡頭前的映像,」因此納魯托才是照片的所有者,攝影師藉出版牠的作品營利,納魯托應獲侵權損害賠償。

 

獼猴自拍爭論 法官判動物仍未有著作權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轟動各界的法律爭端,還被愛自拍的脫口秀主持人,拿來揶揄。根據法庭文件,美國地方法院法官歐里克6日在舊金山的聯邦法庭上表示,美國國會與總統有權得以將法律保護對象擴大至動物與人類,但強調並沒有跡象顯示,當局在著作權法上有此落實意圖。但歐里克說,案件駁回前,他將會給PETA機會修改訴訟。照片其實拍得不錯,法官判定,猴子不是人類,因此沒有著作權,不過網友看法仍然兩極,爭議恐怕將持續延燒。

 

PETA法律總顧問科爾說,雖然對判決失望,但能在法庭上為動物爭取權利,仍然寫下歷史,更顯露出那些剝削動物藉以獲利者的偽善心態,他們會持續為爭取納魯托的權利奮鬥。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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