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檢驗市售玻璃杯圖案鉛含量 開罰或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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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4

 

中市檢驗市售玻璃杯圖案鉛含量 開罰或下架

(圖/取自網路)

 

 

中市消保官花兩個月抽檢10款外表有圖案的玻璃杯,其中4款杯外圖案驗出微量鉛或鎘含量,但因國內外目前無標準可循,並無法可管。分別在中友百貨生活工場專櫃購買的玻璃杯外裝飾圖案,檢出鉛3微克、鎘1微克、台中新光三越洛拉家用小物專櫃購買的玻璃杯,檢出鉛9微克、台中廣三SOGO的台隆手創館專櫃的,檢出鉛2微克、吉翔餐具鉛90微克、鎘7微克。

 

中市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張百佑表示,2個月前檢驗10款台中市百貨公司、零售商店及網路賣場所銷售的圖案玻璃杯,其中有6款商品中文標示不合規定,如主要成分、產地、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等,已請經濟發展局通知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正,如逾期未改正,將依法處以罰鍰不過,法制局檢此10款玻璃杯內側均未檢出鉛或鎘,符合「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中重金屬鉛及鎘的溶出量試驗標準;在超商抽檢的圖飾玻璃杯都未檢出重金屬。消保官建議用玻璃杯喝飲料後不要直接以手接觸食物,避免重金屬不慎一起吞下肚。

 

 

中市檢驗市售玻璃杯圖案鉛含量 開罰或下架 | 文章內置圖片中市檢驗市售玻璃杯圖案鉛含量 開罰或下架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台中市衛生局指出,長時間大量食入含重金屬鉛、鎘的食物,可能會因累積於腎臟或代謝不佳,造成噁心、嘔吐、腹瀉、腹痛、骨質疏鬆等,對人體健康有影響。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強調,目前國內外都沒有法規限制玻璃杯圖案的重金屬含量,所以雖然檢出,但仍不算違法。這些圖案不在杯內、未接觸到食物,無法要求廠商提供販售時間與數量,也不能開罰,不能勒令下架,或強制要求廠商退費。

 

另抽驗有6款商品中文標示不合規定,包括未標示主要成分、產地、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等,台中市經濟發展局已通知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正,複查後都已下架。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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