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工讀也需勞退 政大生盼廢學習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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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1

學校工讀也需勞退 政大生盼廢學習助理

(圖/取自網路)

 

大5名學生擔任校內系所工讀生的兼任助理,學校卻未依法提撥勞退金,因此學生出面檢舉,指稱校方未幫他們投保勞保、提撥勞退金。高教工會舉辦記者會,邀請當事學生到學校說明個案狀況,檢舉人之一、政大勞工所學生陳佑強調,台北市勞動局調查之後,判定5名助理與校方之間具有雇傭關係,因此,高教工會批評政大違法,呼籲北市勞動局和勞動部應負起行政責任,立即對政大開罰。

 

高教工會指出,政大的5名案例,加上檢舉行動至今的24起兼任助理適用《勞基法》、確立僱傭關係案例,目前累計案例已經高達29起,且檢舉人廣及各種兼任助理類別,都證明了「學習型助理」只是教育部圖利校方,並且未規避雇主責任而虛設的後門。陳佑表示,他在勞工所工讀,整理圖書室等工作,校方卻以學習包勞僱,非常可惡。政大劉姓同學也表示,她在系上工讀做行政文書的工作,學校卻以學習為名不負起雇主責任,「我不認為我現在還需要學習word文書作業」。

 

 

(圖/取自網路)

 

政大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林奕志表示,校方以助學金名義發放工讀生的薪資,給老師配有助理,工作內容很多,就是一般的行政事務,學生要領取助學金必須先填妥工讀時數,但校方未為其投保勞保、提撥勞退金,經台北市勞動局調查之後,判定該5名助理與政大校方之間,的確具有僱傭關係,校方違法卻把責任推給系所的行政人員。

 

政大勞促會和高教工會控訴政大未幫其雇用的兼任助理投保勞保、提撥勞退金,實屬違法,北市勞動局與勞動部作為勞動主管機關,應負起行政責任,立即對政大開罰,並全面落實學生兼任助理《勞動基準法》權益,且全面廢除違法的「學習型助理」。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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