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剖析柯文昌創投規範在內線交易案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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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5

 

學者剖析柯文昌創投規範在內線交易案定義

(圖/取自網路)

 

投教父」柯文昌被控內線交易案上周遭最高法院判處9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元,雖然柯文昌個人沒有獲利,而是由普訊旗下8家公司獲利4.7億元,但柯文昌的行為因已觸犯證交法,被判刑確定。引發部分產業界領袖抨擊,認為台灣內線交易認定過於嚴苛且不明確,影響產業發展。

 

 

本次柯文昌內線交易案中,所涉及的重大消息正是關於兩公司合併消息,而法院認定係為雙方簽訂同意合併「意向書」,也是等同法院認定柯文昌所獲悉的內線消息。學者認為,簽署意向書時,雖然尚未進行實地查核,但內部人本即熟悉公司經營運作,不難預測查核結果。如果只因為消息明確時,尚存在些許不確定因素,就可以任憑內部人進行交易,那麼內線交易恐怕只是在處罰保守或老實的內部人,而無法發揮資訊公開對等之立法政策目的。「內線交易罪」旨在處罰利用市場資訊不對等獲利,以確保交易公平。

 

 

學者剖析柯文昌創投規範在內線交易案定義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創投就是要結合資金、技術與能力,投資於具高度發展潛力的事業,並參與其經營決策,提供各種附加價值服務。學者見解,柯文昌先生對於台灣產業發展雖有貢獻,但為確保市場公平及投資大眾的合法權益,法院關於犯罪的成立與否,視個案客觀裁判,並無不法或不當!

 

但是從實務來看,柯文昌等人協助綠點打入NOKIA供應鏈,對於台灣機殼產業的推升做出了重大的貢獻,他們的努力,也正是創投基金專業、創造產業價值的專業表現;因而涉案所買進的股票,都是公開放在普訊創投的帳上,並沒有隱匿、躲藏、納入私人口袋的意圖。更令產業界寒心的是,長達9年反覆、冗長、透明度低、折磨人心的司法程序。綠點交易不到一年、地檢署偵辦起訴,在2007年12月被地檢署起訴求刑12年,並處以1億元的罰金,當時高達1億5,000萬元的交保金,創下國內最高單筆交保金的紀錄。

 

柯文昌另表示還有另一個重大爭議,就是「法官認為併購在買方還沒有進行實地查核以前就可以成立內線交易」,照這種觀點,目前市場上各種併購討論進行的過程中,所有進行買賣的人都有可能犯罪,這與目前商業實務背道而馳,將使商業人士人人自危。本案判決後,施振榮、蔡宏圖、鄭崇華、童子賢4位重量級企業大老闆罕見聯袂開記者會,為柯文昌喊冤,認為法院認定的時間點不一,會造成企業界的寒蟬效應。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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