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鋰電池行車記錄器 長時陽光曝曬恐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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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4

 

裝鋰電池行車記錄器 長時陽光曝曬恐爆炸

(/取自網路)

 

 

了避免行車糾紛,許多開車族加裝行車記錄器自保。不過,消基會抽查市售商品,發現超過7成產品會產生輻射干擾,而且大型量販賣場販售的商品,都出現品質違規的狀況,更有業者涉及逃檢。消基會建議,若是裝鋰電池的行車記錄器,最好不要任由陽光長時曝曬,以免爆炸。

 

消基會在台北市、新北市的好市多、家樂福、燦坤、全國電子...等賣場,隨機採樣19件行車記錄器,依據國家標準CNS13438「資訊技術設備-射頻擾動性-限制值與量測方法」檢查「輻射干擾試驗」、「外觀及重要零組件」,並依「商品檢驗法」檢查中文標示。

 

結果發現,有14件「輻射干擾試驗」不合格,不合格高達74%,包括AUTOR-R5332、飛利浦Philips-CVR300、NEED尼德後照鏡型-RX270、CORAL-DVR-628、Trywin-TS2、RITEK後照鏡型-CRMT 01、WHISTLER胎壓偵測雙模型-WP7 Pro、PAPAGO黑武士後視鏡型-GoSafe 372、Philo飛樂-M100倒車顯影、SKYlook-AST-610、人因科技-VR96、二世力TOPPOP-BF-346、DOD-IS200W,以及NECKER耀星-S2+等。使用時將產生電磁波雜訊,透過輻射傳播影響周遭其他產品正常運作,像是音響或GPS等。

 

 

裝鋰電池行車記錄器 長時陽光曝曬恐爆炸 | 文章內置圖片

(/取自網路)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人員說,行車記錄器是應施檢驗的商品,符合規定才能貼商品檢驗標識;標檢局人員也指出,可能有部分商品業者逃避檢驗,若經查證屬實,可處廿萬元到兩百萬元罰款,若品質不合格還能處25萬元到250萬罰款。相關不合格商品都已要求業者下架並限期改正,否則可處10萬元到100萬元罰款。

 

消基會交通委員郭守穗指出,行車記錄器等同於汽車「黑盒子」,未來交通部可能列為標配。在使用上,若是內建鋰電池,掛在擋風玻璃上經過陽光照射,可能會膨脹而爆裂,若是長時間離開車輛最好拆下置於車廂陰暗處;尤其車用電器很多,若是同時插在同一個接點,點菸器可能產生過熱而燒掉,恐怕引起火燒車。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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