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估36萬婦女曾遭跟騷 婦團籲速立法跟縱騷擾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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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8

 

統計估36萬婦女曾遭跟騷 婦團籲速立法跟縱騷擾防治

(/取自網路)

 

 

年來社會發生多起加害者透過跟蹤騷擾,對被害人造成致命死傷案件,如張彥文當街殺害女友前便有諸多跟騷行為,甚至有受害人遭妹前男友站崗騷擾長達6年,2度搬家、換工作都無法根絕被跟騷生活的案例;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美薰呼籲,新國會與尤其第一位女總統蔡英文都應重視這個問題,並列為優先推動法案,除將推動網路連署外,更希望明年38婦女節可有跟騷法當賀禮。

 

明天是3月8日婦女節,現代婦女基金會今天上午舉行「盡速制定跟蹤騷擾防制法」記者會,會中邀請受害個案現身說法,並邀請民眾加入連署行動,呼籲立法院儘速制定反跟蹤騷擾法案。

 

曾經為躲避該男子,黃小姐曾報警超過20次,也曾搬家、換工作,都無法遏止該男持續跟蹤騷擾,加上法令只有社會秩序維護法可以提告,但僅裁罰幾千元,且若對方被驅趕離開就無法裁罰,因此對方不斷反覆跟騷、躲藏,法律卻難以約束。

 

 

統計估36萬婦女曾遭跟騷 婦團籲速立法跟縱騷擾防治 | 文章內置圖片

(/取自網路)

 

 

林美薰表示,曾在2014年進行調查,結果發現12.4%的年輕女學生曾遭遇跟蹤騷擾;另根據衛生福利部最新統計顯示,有5.2%曾有婚姻的婦女在其一生中曾遭伴侶跟蹤騷擾,推估近36萬婦女曾遭伴侶跟蹤騷擾,影響層面之大令人震驚。她指出,草案裡所提供警察的警告命令,可禁止加害人靠近被害人,有效期限2個月,期間還能轉換成禁制令,若違反警告命令,則科以刑事責任,最高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會留下紀錄。網路連署可在臉書搜尋「跟騷」或「現代婦女基金會」。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賴芳玉指出,根據統計,8個婦女就有一個曾遭到跟騷,而我國目前相關法律規範在適用對象、保護效果、刑罰威嚇及預防責任等的規定都相當有限,根本無法提供周延的防治作為。賴芳玉指出,「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的規範裡,只要符合反覆性、持續性的令人不安的要件,警察就可以在72小時內核發警告命令;草案具備「即時保護」、「全面防護」、「全民適用」、與「刑事究責」四大特色。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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