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過《境外非政府組織活動管理法》,外國大使表示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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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9

中國通過《境外非政府組織活動管理法》,外國大使表示疑慮

(圖/取自網路)

 

28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決定自 2017年1月1日起實施。該法賦予公安更大的權力,相關單位可以押人或將人驅逐出境。雖然官員稱該法將為境外NGO的活動提供更多便利,不過卻有外國官員受訪表示,該法實行之後,其實不利於非政府組織前進中國。

 

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8日召開會議,以147票贊成,1票反對,1票棄權的壓倒性比數,通過具高度爭議性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中國境內7000個境外非政府組織(NGO)都將列入該法適用對象。有媒體評論,這是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為了減少西方對中國社會的影響所採取的政策,而中國國內外NGO則痛批中國政府以管理之名行鎮壓之實。

 

目前長期在中國活動的外國NGO,包含「拯救兒童基金會」(Save the Children)、「綠色和平組織」(Greenpeace)等,再加上短期合作的組織,其數量可達7000多個。中國官員和媒體一再指控這些NGO煽動中國革命,是企圖顛覆中共統治的兇手。在習近平掌政後,這類指控更是日漸增多。

 

中國通過《境外非政府組織活動管理法》,外國大使表示疑慮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今年1月,中國公安逮捕NGO「中國人權衛士緊急救援協會」(Chinese Urgent Action Working Group)的瑞典籍志工達林(Peter Dahlin),拘押三週後將他驅逐出境。中國官方媒體指控,該組織長期接受境外機構鉅額資助,在中國資助和培訓「無照律師」,利用他們蒐集各類負面資訊向境外提供「中國人權報告」。

 

德國駐華大使柯慕賢(Michael Clauss)表示,雖然新法有多項改善,但仍不能消除外國的疑慮,因此未來中國與德國的夥伴合作將會更為困難。而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則認為,中國政府此時立法,表示他們對公民社會展現出的敵意愈來愈強烈,因此擔心新法會限制國內NGO獲得海外資助的機會。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表示,公民社會組織是少數在中國成功倡議人權的組織之一,其存在對中國未來極為重要。如果有部分中國公民社組織遭到限制,則其他所有組織都會受到威脅。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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