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少女遭缺錢爛男拖下海 又遇色媒介搶先試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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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4

未成年少女遭缺錢爛男拖下海  又遇色媒介搶先試車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與國中少女交往,慫恿女友下海賣淫,不僅如此,陳與共犯鄭男透過網路搭訕少女,媒介她們援交,陳在載送少女到摩鐵等客人性交易前,竟在房間內與少女嘿咻,鄭也以教授技巧、流程與少女嘿咻,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兒童與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與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新北市20多歲陳男在去年9月間,與15歲的少女交往發生至少10次性行為後,因缺錢花用,慫恿她下海賺錢;陳又與鄭姓友人透過網路刊登打工訊息,有3名少女詢問,兩人便游說用性交易的方式賺得比較快。

 

其中一名少女去年11月答應後,鄭姓男子就帶她回中和區住處,藉口要教導性交易技巧、流程、讓客人開心等,跟少女發生性行為;後來少女上班時,由陳姓男子開車載她,陳以同樣藉口,在等客人的空檔,4度帶少女到旅館發生性行為。

 

未成年少女遭缺錢爛男拖下海  又遇色媒介搶先試車

(圖/取自網路)

 

兩人媒介三名少女從事性交易期間,共有11名男客上門,每次收費3500元至4000元,少女可得2000至2500元,其餘由陳、鄭朋分;目前已知身分的男客均遭檢警偵辦,分別起訴或給予緩起訴,其他男客身分仍在查。

 

陳男也與女友發生多次性行為,兩人犯行被警方鎖定,假裝男客招來小姐,再查獲陳男;檢方偵辦時,兩人都認罪,少女們也說,與陳、鄭發生性行為,都有經過她們同意。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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