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在22日表示,針對網路停業揣測發重訊否認,是因為「尚未經過董事會正式討論」的說法,遭到金管會打臉。對此,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表示,除了併購需要董事會通過才能對外發布之外,公司只要影響到股東權益或是股價的消息,都得發布重大訊息。
(圖/翻攝自網路)
復興航空在21日未針對網路停飛消息做出正面回應,僅發出重訊澄清絕無此事,但卻在隔天上午召開董事會確定解散公司。並在董事會決議之後召開的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當中,被媒體詢問為何前一天否認停業時,卻以「因董事會未決議通過,所以僅能否認。」為由作為回應。
對此,金管會表示,根據證交法第36條規定,只要發生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必須依照規定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但是面對興航反反覆覆的回應,證交法第36條可說是完完全全打臉興航的說法。
(圖/翻攝自網路)
張振山指出,興航發布重訊的過程中,有缺失與重訊資訊不完備,且證交所要求興航開的重訊記者會,也未如期召開,根據以上兩點,證交所已處分一百五十萬元的罰款。同時,證交所也正在調查內部決策程序,有無違反證交法第36條,若違反的話,最高可再處兩百四十萬元。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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