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建署擬修法擴大禁菸區 夜店、酒吧都入列也禁吸電子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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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5

有在吸菸的民眾可能要注意了!今日國建署表示,近期擬修法擴大禁菸場所,除一般公共場所之外,包含酒吧、夜店、雪茄館也將通通禁菸,就算是電子菸也禁止吸食,否則最高將開罰新台幣1萬元。

 

依據現行規定,公共場所全面禁止吸菸,但部分營業場所,例如旅館、商場、餐飲店或室內公共場所中,都還有另外設置獨立空調、隔間室內吸菸室,以及雪茄館、晚上9點過後營業的酒吧都不售現行規定所限制。

 

國建署擬修法擴大禁菸區 夜店、酒吧都入列也禁吸電子菸

(圖/翻攝自網路)

 

昨日衛福部國健署預告修正「菸害防制法」草案,未來擬將全面刪除室內吸菸室相關規定,酒吧、夜店及雪茄館全面列入禁菸場所,也不得吸食電子菸、不得提供菸品給未滿18歲者。健康教育及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解釋,由於室內吸菸室無法杜絕二手菸飄散,基於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及世界各國共同的趨勢,計將要刪除室內吸菸室規定。
 

至於新興的電子菸? 羅素英指出草案中明訂「電子煙」就是內含尼古丁、甲醛、乙醛或其他有害人體健康的物質,釋放煙霧供人類似吸食菸品的霧化器、煙液器及加熱器的電子裝置,恐使未成年者產生吸食菸品的認知、提早接觸,因此禁菸場所不得吸食電子菸、不得提供電子菸給未成年者,電子菸廣告與贊助也一併禁止。國建署表示該草案為期60天預告期,將蒐集各界意見送政院、立院審核,若通過審核則違規者最高可罰1萬元罰鍰。

 

國建署擬修法擴大禁菸區 夜店、酒吧都入列也禁吸電子菸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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