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控購地弊案偵結 北檢起訴5人辜仲諒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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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2

台北地檢署偵辦中信金控購地弊案,懷疑辜仲諒2名心腹張明田與陳永晉,先透過人頭公司購買內湖地區不動產之後,再高價賣出給中信銀,從中套利17餘億元。今台北地檢署偵結此案,並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罪起訴5人,包含張明田、陳永晉及中信銀協理陳立三、副理理柯弘達、張明田胞弟慶瑞開發董事張明人,至於辜仲諒則始終都是證人身分,得以全身而退。
 

中信金前年7月公告指出,中信銀向長虹建設、永約開發有限公司購置內湖不動產,做為中信銀資訊機房及行政大樓,土地面積達7291平方公尺,折合2206坪,交易金額達51.39億元,該土地最早所有者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佔大股東的香港商盛至公司。

 

中信金控購地弊案偵結 北檢起訴5人辜仲諒全身而退

(圖/翻攝自網路)

 

檢調調查發現,2013年盛至先將1103坪土地以10.36億元賣給長虹建設,另外一半土地其中3分之2 賣給了豐鑫、3分之1則賣給溢朗,後來兩家公司都把土地轉賣給永約開發。不過,檢調查出,永約資本額僅100萬元,原始名義負責人為辜仲諒親信畢浩丹,當初永約輾轉取得盛至公司土地半數產權後,董事長室專委張明田疑似主導將永約股權移轉給弟媳巫春香的慶瑞開發公司,之後以「低買高賣」向中信銀套利17億多元。

 

張明田到案後供稱並未參與日常營運事務決策,卻有證人指證中信商銀自用不動產處分、分行購置及處分,都要向張明田報告,張有准駁的權限。陳永晉到案表示,辜仲諒早將永約公司的股權出售給慶瑞公司負責人巫春香及劉興欣,永約已不是中信商銀的利害關係人。不過檢調查出永約似乎一直都由中信在主導。

 

中信金控購地弊案偵結 北檢起訴5人辜仲諒全身而退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其實檢調最初懷疑2名心腹,疑似受更高層指令才這麼做,因此在上周曾傳喚辜仲諒到案,當時辜仲諒以證人身分前往北檢,面對記者追問:「你相信部屬清白嗎?」辜仲諒回答:「我相信他們是清白的。」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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