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3月第3週我們的心聲專文 「識毒,不嗜毒」,人人都是反毒先鋒

  • A
  • A+
  • A++
2017-03-13

​​​​​​​​​​​​​​​​​​​​​​​106年3月第3週我們的心聲專文 「識毒,不嗜毒」,人人都是反毒先鋒

(圖/翻攝自網路)


壹、前言

    毒品防治,是國軍與政府共同努力的目標,近年國內毒品犯罪問題層出不窮,不僅傷害個人身體健康,因毒品氾濫引發的搶劫、偷竊與衍生的犯罪問題,亦是社會治安隱憂。而國軍官士兵均來自社會,面對環境多變、毒品種類不斷推陳出新,少數人在好奇心趨使、禁不起誘惑而沾染惡習,將毒害帶至軍中,然國軍需要負擔保國衛民的重任,更不能受到毒品的戕害,因此,如何防堵毒品的侵害,就有賴全軍官兵建立起正確的認知,以防毒、拒毒、戒毒及緝毒等作為,展現反毒決心,期能有效維護官兵健康,打造一支精神佳、戰力強的鋼鐵勁旅。

 

貳、瞭解毒品危害
    毒品,是指具有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品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按照其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第一級的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及其相類製品危害最劇,允稱為全世界公敵,在龐大的毒品供應鏈中,其犯罪組織的結構也最難殲滅;其他如第二級毒品中的罌粟、古柯、大麻、安非他命及其相類製品,長期以來對青少年的危害,最為深遠,在其明顯較為易得的環境下,常導致無知青少年因同伴的誘引而吸食,因而深陷毒害而不可自拔。
    以最為人熟知的K他命為例,在許多夜間娛樂場所如夜店、酒吧等青少年常接觸的場所,其交易狀況最值得警惕與防範。從其危害來看,使用K他命較常見的副作用為心搏過速、血壓上升、震顫、肌肉緊張而呈強直性、陣攣性運動等,由於其藥效可維持1小時,但卻能影響吸食者感覺、協調及判斷力長達16至24小時,使吸食者的專注力、學習及記憶力受損,進而產生幻覺、錯亂、意識模糊、噁心、嘔吐、複視、視覺模糊、影像扭曲、暫發性失憶及身體失去平衡等症狀;長期使用更會產生耐受性及心理依賴性,造成強迫性使用,且不易戒除。

    除此之外,毒品所帶來的危害,不僅只有身心方面的影響,也包含其所帶來的犯罪問題,如這幾年發生的重大案件,多少都和毒品有關。尤其吸毒者一旦駕車上路,在其幻知幻覺、意識不清情況下,增添交通安全風險。而警方執行攔檢任務時,除清查駕駛者有無酒駕,亦經常意外發現車內藏毒。甚至有駕駛人因擔心警方查毒而拒檢,當場加速逃逸,最後撞死無辜民眾,釀成悲劇。近來,有「土豪哥」之稱的朱姓男子,在臺北某知名飯店開毒趴,造成一名小模因吸毒過量而猝死,案經調查,臺北地檢署日前偵結起訴,「土豪哥」遭求刑12年,其他涉案者亦被起訴,就是毒害犯行必須付出的沉重代價。

 

參、國軍官兵對毒品防制應有的作為:
    總統蔡英文女士在105年6月3日出席全國反毒會議中表示,要建立完整的社會安全網,反毒是第一要務,也是政府施政的優先要項,對國軍而言,一旦官兵染毒,對部隊戰力與士氣影響甚鉅,因此,反毒工作既是國軍責無旁貸的責任,也是無法迴避的挑戰,在此提出以下幾點工作要求事項:
一、落實尿液篩檢:
(一)各單位應依軍醫局「國軍官兵濫用藥物尿液篩檢作業規定」,落實尿液篩檢工作(具吸毒前科人員應全面篩檢),凡有涉嫌吸食毒品或尿液篩檢呈陽性反應者,各級主官(管)應將其列為高度關懷對象,隨時掌握是類人員休假動態,記錄於個人基本資料中,並隨人員分發交各單位銜接掌握。
(二)凡官兵尿液篩檢呈陽性反應者,應將當事人尿液檢體儘速包裝妥當,完成封籤後,併同單位委驗公函送法定檢測單位複驗,經確認檢驗呈陽性反應者,即將檢驗回函報告及相關犯罪事證(含藥物),移請憲兵隊依法偵辦。
二、深化反毒教育:
(一)鑑於國軍推動募兵政策,志願役人員已常態性實施外(散)宿,各級幹部應運用集會時機、軍種報刊、通報等,經常性實施反毒宣導,加深官兵反毒認知,並同時配合離營教育時機,剴切叮嚀避免夜間在外遊蕩、出入不正當或人員複雜場所,以杜絕毒品危害。
(二)各單位宣導內容切勿陳述吸毒犯案過程,應著重於「毒品對身體的危害」、「毒品對自己、家庭、單位、社會及前途的影響」為宜。
三、厲行營規管理:
(一)各單位應採每週「無預警、有重點」之方式,針對官兵可能藏毒、吸毒之營區死角,如庫房、廚房、浴廁、辦公室、偏遠據點及空置營舍等處所,要求幹部實施「定期、不定期」之巡查,並強化營務營規管理,嚴密門禁管制,輔以內務檢查、尿液篩檢等方式,抽查可疑之人、地、物,以及早發掘危安因素。
(二)對於前科虞犯人員,尤須加強相關防範作為,以遏止是類人員再鑄下錯事;凡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含包庇下屬)者,一律移送法辦,並檢討核予行政重懲,以杜絕毒品流入軍中。
四、嚴密毒品查緝:
(一)各營區、單位應配合官兵收、休假及門禁管制等時機實施毒品查察,凡發現在單位適應不良或神色有異、精神不濟者,應加強輔導或實施尿液篩檢,有效嚇阻違法案件肇生;另各門禁處所應張貼各類毒品彩色圖片,俾利衛(哨)兵執行毒品查禁。
(二)為查緝毒品來源管道,凡於營區內所查獲之毒品事件,應通報地區憲兵隊;於營外查獲之毒品事件,應由地區憲兵隊與各檢、警、調、海巡及海關等機關加強聯繫查察,全面遏止毒品流入營區。
五、強化官兵考管:
(一)各級主官(管)應做好「知官識兵」工作,厲行主官親教親考,經常主動與官兵家屬保持聯繫,協助掌握營外生活狀況,期藉緊密之雙向互動聯繫,預先採取防範措施及輔導管制,並對重點輔考人員建冊詳加列管,結合心輔功能,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

(二)凡官兵違反(施用、持有、販賣)毒品之行為者,除依法偵辦外,另依「陸海空軍懲罰法」規定,召開人評會檢討重懲,並貫徹留優汰劣作法,俾維部隊內部純淨。

 

肆、結語

    國軍官兵肩負保國衛民的神聖使命,更應體認毒品對國家整體安全的危害,惟有官兵發自內心、堅決向毒品說「不」,全面防範毒品侵入營區,力求落實「全軍反毒,健康國軍」的目標,同時期盼國人與國軍官兵都能堅決「向毒品說不」,建立反毒安全網,讓社會更純淨健康,以維護國軍整體戰力。

 

公告時間:106.03.13
文章來源:http://gpwd.mnd.gov.tw/Publish.aspx?cnid=513&p=4521

 

【101傳媒/整理報導】

 

-------------------------------------------------------

文章內容若有侵權疑慮,請來信告知。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免責聲明:

部分圖片、觀點,來源於網際網路及其他網路平台,主要目的在於分享訊息,讓更多人獲得需要的資訊,其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權請告知,我們會在24小時內刪除相關內容。

 

 

  • 本文評論: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