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榮家國有土地遭違占案,續秉和諧理性立場衡平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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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7

板橋榮家國有土地遭違占案,續秉和諧理性立場衡平處理

(圖/翻攝自網路)

 

板橋榮家於85年間即進行土地清查並確認占用,期間歷經協商或調解未成者始依法提起訴訟,於103年獲判決確定應返還土地,基於衡平考量占用戶權益及公眾利益,本會秉持和諧、理性之原則,預定於4月10日起拆除已同意點交及完成搬遷之21戶騰空建物(不包括尚未完成點交之占用戶),並已預先知會未完成點交占用戶,避免誤解。同時也籲請占用民眾配合法院判決完成點交作業,避免因延宕增加不必要財務負擔。

板橋榮家家區土地均為國有土地,本案於103年11月經法院判決定讞,占用戶應返還不當得利及拆屋還地。為讓占用戶充分瞭解自身權益及雙向溝通,榮家於105年8月起舉行6次協調會,並由本會李副主任委員文忠親自主持2次協調會議,另分於105年11月、106年1月與自救會代表共赴新北市政府及立法院尋求妥適協處方案,惟均無法尋得依法具體可行之措施。至有關協助占用戶安置部分,占用戶具福利身分者計3人,已協助轉介新北市政府及相關社福單位依個別需求協處。另具榮民(眷)身分有安置需求者2人,已協助安置於榮家,以避免其中確屬弱勢者因拆遷而有無家可歸之情形,在現行法令及資源下已盡所能符合兩公約關於住房權應有之權益保障措施。

本案業經法院判決確定,依現行中央法令並無相關補償規定,又占用戶所占國有土地非屬地方政府興辦公共工程用地之範疇,且亦無法適用「新北市興辦公共工程用地地上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由地方政府補償或救濟。基上,本會確已善盡一切努力,惟仍與自救會訴求有所落差,有關雙方對協商認知之差異,本會仍將秉持一貫態度,在合理基礎上持續溝通說明,並籲請占用戶應儘早完成搬遷規劃工作。

公告時間:2017-04-07
文章來源:http://www.vac.gov.tw/cp-1788-18642-1.html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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