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自106年4月28日至6月1日止開放線上查調105年度所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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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0

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自106年4月28日至6月1日止開放線上查調105年度所得資料!

(圖/翻攝自網路)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提升稅務行政效率並節能減紙,財政部自103年推動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為便利納稅義務人查詢年度所得資料,特於去年試辦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得以電子憑證線上查調課稅年度所得資料作業,獲得納稅義務人廣泛肯定,遂於今年賡續辦理。
國稅局說明,依據財政部訂定之「稽徵機關於結算申報期間提供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查詢105年度所得資料試辦作業要點」,僅臚列相關作業規定如下:

作業期間106年4月28日至6月1日
提供查詢之所得資料範圍憑單填發單位依規定於106年2月6日法定申報期限前彙報稽徵機關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股票轉讓或屆期未轉讓申報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財產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
查詢方式

(一)自行查詢者:

1.營利事業持經濟部核發之工商憑證IC卡或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持國家發展委員會核發留有統一編號資訊之組織及團體憑證IC卡,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查詢。

2.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可利用工商憑證IC卡查詢,或以所得年度結束日(105年12月31日)已向稽徵機關完成登記之負責人所持有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註)

(二)委任代理人代為查詢者:

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於106年4月1日起至6月1日止得以其合於前(一)1及2.規定之電子憑證,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授權機制,委任代理人後,由代理人以其合於前(一)1.規定之憑證,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

 

註:但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於105年度期間有歇業、廢止或經主管機關撤銷商業登記及獨資組織之營利事業有變更負責人情事者,不適用之。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得以電子憑證線上查調課稅年度所得資料作業,有2點注意事項:

一、所查詢之所得資料,係依各憑單填發單位申報之各式憑單進行歸戶,僅為申報所得稅時之參考,相關所得應依稅法規定自行減除成本及相關必要費用,納稅義務人如有其他來源所得,仍應依法辦理申報;未依規定辦理申報而有短報或漏報情事者,除依規定免罰者外,仍應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論處。

二、因應今年5月遇端午節連續假期(5月27日至30日),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調整放假日及補行上班日,致減少納稅義務人法定申報日數,調整105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106年5月1日至6月1日止,以紓解106年5月31日當日之報稅人潮;查詢105年度所得資料作業期間則為106年4月28日起至6月1日止,請民眾注意並多加利用。【#136】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一科 職稱:股長姓名: 鄭喬任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110

 

公告時間:2017-04-20
文章來源:https://www.ntbk.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934/6312656200100089863?tagCode=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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