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蕙暈眩請假未出庭 胞弟指認陳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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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2

江蕙暈眩請假未出庭 胞弟指認陳嫌照片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台語歌壇天后江蕙胞弟遭強盜未遂案,昨日原先江蕙要親自出庭作證,但她臨時以眩暈症為由請假,僅胞弟與菲傭馬拉現身指認兇嫌,雖嫌犯陳金標否認犯罪,但江蕙胞弟一見陳嫌相片便激動大喊:「這個是壞人!」而法官認定江蕙是重要證人,因此有出庭作證之義務,預計5月23日將再傳喚江蕙到案。

 

去年12月江蕙家中遭陳嫌闖入,江蕙還一度遭歹徒以西瓜刀挾持,而江弟因患有中度智能障礙,詰問時僅能簡單拼湊指出當時情形,但江弟一見陳嫌照片,就激動表示「是是是,是他!」「這個是壞人!」而菲傭馬拉直指歹徒就是陳金標,但陳嫌至今仍否認犯行,還反咬江蕙及警方栽贓。但今日出庭時江蕙因暈眩症復發臨時請假,委任律師趙文銘表示,雖然江蕙有配合作證的意願,但終究身體不適無法前來,前天下午四時許確定不出庭。審判長表示,開庭前才收到江蕙的診斷證明,但並未詳述具體症狀及病症持續時間,需要補齊其他相關證明。

 

江蕙暈眩請假未出庭 胞弟指認陳嫌照片

(圖/翻攝自網路)

 

審判長也說,法院理解江蕙的不安全感,但因本案涉及7年以上重刑,而江蕙是重要的證人,因此有義務出庭作證,將會在5月23日上午9點40分,再度傳喚她到案。士林地方法院表示,江蕙臨時未到,原先應3人全數改期,但由於菲傭馬拉居留證展延,擔心馬拉即將返國,法院只好先行偵訊江弟及馬拉,但兩人若返家照之江蕙訊問相關內容,將失去隔離訊問意義,認為江蕙的行為以造成法院作業困擾。士林地院指出,若證人經傳喚無故未到或拒絕作證,依《刑事訴訟法》可處3萬元以下罰鍰,並可視情況拘提,呼籲江蕙配合出庭作證。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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