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立委質詢民政業務中有關重大傷病及特殊境遇家庭個案,台中市看護補助有中低老人和低收入戶醫療看護補助等相關補助,將協助轉申請相關補助,如年滿65歲身障者,可申辦中低老人住院看護補助,並研議相關補助銜接長照2.0照顧服務。此外,若身障者有困難,市府會協助申請,特殊情形則將派社工訪視專案協助。
(圖/取自台灣e新聞)
謝志忠議員表示,台中市府的身障住院看護補助往年皆有1700萬,今年因應中央常照2.0上路,減少為300萬,且只補助到4月20日,有一個案為重度身心障礙者,各項條件都符合,卻因為4月21日出院,晚了一天,就無法拿到補助。另一個案則是一位單親媽媽,在領取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扶助期間往生,市府要求繳回溢領扶助金。
社會局也說明單親媽媽個案,依據台中市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緊急生活扶助案件於核定期間內相關補助條件異動者,即自當月起註銷補助資格,其餘案件以事實發生日次月起註銷補助資格,本案於4月9日申請特殊境遇緊急生活扶助,經社工訪視後,於4月13日核定4到6月,但因其於4月14日死亡,故應追回金額30,252元。中央母法的三個追回條件中不包含死亡,故建議回歸地方政府訂定的計畫來執行,此個案社會局也認為確實有檢討空間,將於年底修訂計畫時一併檢視修正,目前區公所已於4月核發9000元急難救助金、豐原家庭福利服務中心申請急難救助金1萬元,但遭個案家庭婉拒。
(示意圖非當事人/圖取自孕寶網)
資訊來源:議員關切重大傷病及特殊境遇家庭個案 社會局持續提供協助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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