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案王景玉判無期 關到死花1720萬納稅錢

  • A
  • A+
  • A++
2017-05-13

小燈泡案王景玉判無期 關到死花1720萬納稅錢

(圖/翻攝自網路)

 

去年震驚全台的內湖女童小燈泡遇害案,士林地檢署判刑確定,兇嫌王景玉被認定罹患精神疾病,依照《兩公約》以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遭判無期徒刑,消息一出立刻引發外界不滿,全案最終若以此收尾定讞,王嫌不僅逃過死劫,國家更要為他的牢獄生活支出1720萬。

 

去年3月王景玉認為自己生病,以為自己是總統、皇帝堯等,而堯是四川人,因此王認為自己也是四川人,更深信古代皇帝砍庶民頭會有嬪妃來臣服,就可以傳宗接代。原先王景玉鎖定西湖國小一名10歲童,但因被人發現作罷,碰巧看見年紀更小的小燈泡,獨自一人騎著滑步車經過,竟痛下毒手持刀狂砍對方頸部23刀,造成小女童身首異處傷重不治。

 

去年士林地檢署偵結此案時,根據台北榮總替王景玉進行的精神鑑定報告,認定王景玉犯案時,並未受到精神障礙影響,更從他犯案當時的種種舉動都可判斷他知道犯案後下場,因此將他以殺人罪嫌起訴,並且求處死刑。全案移交士林地方法院後,法官託付心理學專家、慈濟大學人類發展與心理學系教授陳若璋率領的團隊針對王嫌進行心理鑑定。

 

小燈泡案王景玉判無期 關到死花1720萬納稅錢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根據陳若璋鑑定顯示,王景玉不僅在3項再犯風險評估中都得分偏高,犯案動機也尚未消失,更曾平淡描述殺人過程,「砍人頭像在切東西」,明顯缺乏同理心、病識感及罪惡感,種種鑑定結果都對王嫌不利,但地院法官仍展現對兩公約的重視,並未將王景玉處以死刑。有法務部獄政官員表示,若該案最終以無期徒刑定讞,王嫌最快25年才可聲請假釋,若在監獄關一輩子,獄政系統將負擔所有費用。依照受刑人每年平均花費17萬至18萬計算,並且考慮物價以及國人男性平均餘命77歲等因素,國家將花費1720.4萬元養他,消息一出引發外界撻伐。

 

【101傳媒/整理報導】

 

-------------------------------------------------------

文章內容若有侵權疑慮,請來信告知。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免責聲明:

部分圖片、觀點,來源於網際網路及其他網路平台,主要目的在於分享訊息,讓更多人獲得需要的資訊,其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權請告知,我們會在24小時內刪除相關內容。

 

 

  • 本文評論: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