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改立院二讀 最後採5年遞增到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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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3

年改立院二讀 最後採5年遞增到15年

(圖片翻攝自網路)

 

立法院院會今天經表決,二讀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27條條文草案,公務人員年金改革退休金計算基準採計期間,將從最後在職5年平均薪額,逐年加到最後在職15年的平均薪額。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在今日(23)由立法院臨時會繼續審查,對退休金計算基準,而在經過表決之後,最終仍是以民進黨團版的「最後在職15年平均俸額」通過。

公務員退休金採計基準,目前僅採計在職最後一個月的俸額,而民進黨團版本採計最後15年的平均俸額,也就是從最後在職本俸,調整為最後在職5年平均俸額;之後逐年拉長1年,至最後在職15年平均俸額。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王榮璋受訪表示,現行公務人員退休金計算基準為退休前1個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主張年改實行首年為最後在職5年平均薪額,之後每年增加1年平均薪額,增加到第11年為最後在職15年平均薪額。

而通過的15年版本,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表示,這可避免「一日主管、一日將軍」的現象,讓年金更公平。

 

而中國國民黨團主張,支持國民黨團書記長王育敏提出的再修正動議,分6年調整到最後在職10年平均薪額,但是再經過表決後遭到否決。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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