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共同公布市售「家庭用燃氣台爐」(俗稱瓦斯爐)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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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1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共同公布市售「家庭用燃氣台爐」(俗稱瓦斯爐)檢測結果

(圖/翻攝自標準檢驗局)

 

「家庭用燃氣台爐」俗稱瓦斯爐,幾乎是每個家庭必備的日常用品,偶有發生使用該商品而發生意外之事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確保民眾使用安全,並讓消費者瞭解市售家庭用瓦斯爐商品之品質優劣情形,於106年2月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合作,聯合派員赴各大賣場、零售商及網購平台等販售通路,隨機選購抽驗15件不同廠牌之家庭用瓦斯爐執行檢驗。檢測結果品質項目之「燃氣消耗量」計1件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其餘品質項目皆符合規定;「商品檢驗標識」全數符合規定,「中文標示」則有2件不符合規定。

 

壹、檢測標準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購樣檢測係依國家標準CNS 13604「家庭用燃氣炊煮器具」(100年版)之規定進行「燃氣通路之氣密性」、「燃氣消耗量」、「燃燒狀態」、「電器點火性能」、「熄火安全裝置」、「油過熱防止裝置」、「熱效率」等7項安全檢測項目,並依據商品檢驗法及CNS 13602「家庭用燃氣器具構造通則」(100年版)查核「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

 

貳、檢測結果
本次購樣商品之檢測結果如下:
一、品質項目:
(一)「燃氣通路之氣密性」、「燃燒狀態」、「電器點火性能」、「熄火安全裝置」、「油過熱防止裝置」、「熱效率」等6項目全數符合規定,其中「油過熱防止裝置」測試僅項次13適用。
(二)「燃氣消耗量」計1件(項次5)不符合規定,其商品之實際燃氣用量7.58kW與標示值9kW相差-15.7%,超出國家標準規定之±10%。
二、標示查核:
(一)「商品檢驗標識」:全數符合規定。
(二)「中文標示」:計2件不符合規定(項次11及15),未於商品本體、包裝、標貼或說明書內,標示報驗義務人之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參、不符合規定後續處置事項
標準檢驗局說明,本次檢測不符合規定者處置如下:
一、「品質項目」不符合規定之商品:將依「商品型式認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廢止商品型式認可,並依「商品檢驗法」第63條之1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二、「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之商品: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42條第2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標準檢驗局指出,瓦斯爐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另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肆、選購及使用注意事項之呼籲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安全性及標示正確性,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瓦斯爐商品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圖例如附)之瓦斯爐商品,並檢視廠商名稱、地址及型號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
二、依家中安裝之情形(桌上型、嵌入型、檯面型)及燃氣別(液化石油氣、天然氣),選擇適合型式之瓦斯爐。
三、請依照商品使用說明書之指示正確使用,並建議由特定瓦斯器具裝修職類丙級技術士執行安裝。如為液化石油氣用瓦斯爐,請依瓦斯爐面板上標示之適用壓力調整器流量(Q)及出口壓力(R)選購壓力調整器。
四、使用瓦斯爐炊煮食物時,應保持室內通風狀態,亦可使用排油煙機,適時將燃燒廢氣排至屋外,以避免造成缺氧或一氧化碳中毒之意外。
五、為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建議於家中適當位置安裝一氧化碳偵測器,即時警報,多一份保障。
六、若炊煮食物時不慎將湯汁溢出鍋具外,造成湯汁滲入瓦斯爐內部,應適時依使用說明書指示清潔,以避免湯汁銹蝕零件,影響使用性能或安全性。
七、請使用檢驗合格之瓦斯管,並應以管束或管組件固定,以防止意外脫落,並應定期檢查瓦斯管之完整性及氣密性,如有彎折、破損、漏氣等情形,請儘速更換。
八、請定時清潔保養,故障時請特定瓦斯器具裝修職類丙級技術士或原廠技術人員進行檢查維修;對於使用超過5年之瓦斯爐更應注意定期維護保養,避免因內部零件(墊圈)老化,造成瓦斯意外洩漏。
九、如聞到瓦斯洩漏,請立即停止使用,此時請勿開啟電器開關,應將窗戶打開使空氣流通排出瓦斯,並儘速請專業人員前來檢修。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王副局長聰麟
辦公室電話:02-23431711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承辦單位:第三組第一科陳榮富科長
辦公室電話:02-23431778 行動電話:0935-567292
電子郵件:james.chen@bsmi.gov.tw

新聞聯絡人:林靖諺
辦公室電話:02-23431759 行動電話:0976-425601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公告時間:2017-08-21
文章來源:http://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71033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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