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Pixabay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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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5月30日媒體刊載「清大抄襲?計畫主持人:多年期計畫目的可以改變嗎?…」乙文,感謝媒體對原能會的指教,本會謹就報導內容回應說明如下:
一、
原能會委託研究計畫係依照四年期(104-107年)延續性中程科技計畫及本會公告之委託研究計畫勞務採購案招標規範辦理,其委託研究目的及成果應符合上述中程科技計畫及採購案之招標規範,每一年會依據各年度不同的研究目的進行招標並滾動式修正。而葉教授在媒體報導中表示「多年期計畫的摘要、緣起、目的都是固定,原能會還一再強調,撰寫各年的內容必須要遵守原能會的綱要」。原能會於招標規範中明白規定成果報告的格式,並未規範其報告內容,故葉教授所說與事實有所出入。原能會對於報告摘要相似部分,已請研究團隊修正;至於期末報告內容相似的部分,已由清華大學以及原能會法律學者與專業人士針對本案進行研析與評估後,再進行後續處理。
二、
感謝媒體的督促,原能會再次謝謝指教,原能會一貫秉持「全民的原能會」的施政理念,虛心接受各界的建議與指教。對於研究報告內容缺失,將針對計畫管制考核進行改進,並強化內部審查及外部審查機制。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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