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拋錨快速道路 警迅速排除護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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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5

公車拋錨快速道路   警迅速排除護交通

(公車拋錨停於外側車道旁,嚴重影響後方車流。圖由萬華分局提供)

 

萬華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趙詠誠於日前擔服7時至11時防制交通事故勤務時,於9時許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有1輛公車停放環河高架快速道路上,已影響用路人行車安全,趙員獲報後立即驅車前往查看,發現環河快速道路北往南方向靠近華江橋前,有1輛公車拋錨停於外側車道旁,因環河快速道路為本轄重要交通幹道,來往車輛頻繁,拋錨車輛已嚴重影響後方車流,造成回堵綿延數公里,趙員立即與公車司機協力將車輛排除至道路較寬敞、不影響車流處,並於故障車輛後方指揮交通,避免後車追撞或衍生其他交通事故,直至11:32救援車輛抵達並修復公車後,才離開現場恢復交通順暢。

 

公車拋錨快速道路   警迅速排除護交通 | 文章內置圖片

(員警與公車司機協力將車輛排除至道路較寬敞、不影響車流處。圖由萬華分局提供)

 

萬華分局呼籲,民眾行駛快速道路時,若遇有車輛故障時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打開危險警示燈(閃雙黃燈),在安全的情況下,儘可能將車輛移離道路,避免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

二、為提供其他駕駛人足夠警示,故障車輛在未移置前或移置後均應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設置規定如下:行車時速40公里以下之路段,應豎立在車身後方5公尺至30公尺的路面上。在行車時速超過40公里的路段,應豎立在車身後方30公尺至100公尺的路面上。交通擁擠路段,應懸掛於車身後部。車前適當位置得視需要設置,車輛駛離現場時,應即拆除。

三、等待救援時間,切記所有人員勿待在車內,應全數下車至車輛下游之護欄外或安全處等待救援,並「面向車道」且隨時注意警戒後方車輛,再與相關救援單位聯絡。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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