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人行道、公車停靠區、尖峰時段重要路口30公尺違規停車及噪音車輛大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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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4

違停人行道、公車停靠區、尖峰時段重要路口30公尺違規停車及噪音車輛大執法

 

對於行人最不友善之違規態樣如人行道違停、標線型人行道違停、公車停靠區違停等違規及影響民眾生活品質之噪音車取締等工作,汐止分局向來列為取締重點,統計108年1-9月取締各項違規行為計人行道違停5155件、標線型人行道1688件、公車停靠區3523件,改裝排氣管製造噪音稽查取締達808件,雖經持續執法,惟違規停車仍隨處可見,里民亦時常反映改裝車噪音擾人,尤其在夜深人靜時,特別吵雜,汐止分局將自11月1日起再度執行一波強力掃蕩作為,從嚴取締上述違規。


人行道可區分實體人行道及標線型人行道,實體人行道雖與路面區隔,惟仍有斜坡道供輪椅等通行,部分駕駛人只求一己之便,任意停靠,造成行人不便;標線型人行道是以明顯綠色塗料代替實體人行道,其功用與實體人行道相同,是不容許車輛跨越行駛或停放,但由於沒有高度落差,常遭民眾違規停車,造成行人無法順利通行,而被迫行走快車道上,形成人車爭道之情形;另公車停靠區係專供公車停靠上下乘客的地方,一旦有汽機車違規停放,將使公車無法靠邊,迫使乘客在車道上下車,後方車輛則要由公車左方繞越而行,均增加車禍風險。部分駕駛人認為車未熄火、人在車上,保持機動行駛即不算違規,其實是錯誤觀念,公車停靠區、人行道等,均為禁止臨時停車地點,只要臨時停靠即已構成違規,警方均可依法舉發;因此提醒駕駛朋友,對以上影響行人安全甚鉅之違規行為請勿違反!切記!除了警方的取締以外,法律更賦予民眾有檢舉違規的權利,即所謂檢舉達人,全民蒐證時代,危機無處不在,汐止地區每個月最少有5千件以上檢舉各類違規案件,請各位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看緊自己的荷包!


汽機車噪音的形成90%以上都與改裝排氣管有關,對於改裝排氣管製造噪音等行為,新北市政府自106年5月起公告,對於擅自改裝未經審驗合格之排氣管,於深夜22-6時行駛於道路上,均可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未改善者按次處罰,警方對於製造噪音車輛會拍攝車輛改裝情形,並查填駕駛人資料後移送環保局,經該局審核改裝屬實者均將依法告發,噪音車輛不但擾人,而且將違規受罰,請使用原廠排氣管,或換裝經噪音審驗合格之排氣管,利人利已。


另上、下班尖峰時段汐止區各重要路口皆有車多情形,附近若有違規停車更加造成交通壅塞;11月起汐止分局將加強取締尖峰時段轄內重要路口30公尺內違規停車,以減少違規的因素,請駕駛人多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維護交通安全及保持交通順暢。

 

違停人行道、公車停靠區、尖峰時段重要路口30公尺違規停車及噪音車輛大執法 | 文章內置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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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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