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未退 開學首日板橋警加強學幼童車稽查

  • A
  • A+
  • A++
2020-02-26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未退 開學首日板橋警加強學幼童車稽查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大,開學首日為維護學幼童上下學安全,各警察分局嚴陣以待針對全市幼稚園、托兒所及安親班接送時段、地點,為期三天2/25-2/27日 規劃學幼童車專案稽查勤務,對於違法改裝的幼童交通車輛加強稽查取締,警方亦同時向業者宣導要配合市府政策,因學幼童車係屬密閉空間,司機及乘客最好全程配戴口罩做好防疫措施。


板橋警分局表示,2月25日各級學校陸續開學,到處可見娃娃車也開始頻繁穿梭接送孩子,依法令規定,娃娃車係根據7歲以下幼童設計及規範,有專用的幼童接送專用車,包括座椅深度、間距都有嚴格規定,僅適合載送2歲以上、未滿7歲的兒童;但有發現部分學(幼)童專用車也被拿來接送國小學童;按學童車中高達9成都是以國產商用客貨車改裝,以一般9人座廂型車的座位寬約38公分、椅背高約60至70公分,改裝為16至18人座的幼童專用車後,座位寬約25公分、高約40至45公分,對於身高至少140到150公分的小學生而言座位太擠、太小,個頭較高的小學生坐在娃娃車內,一旦發生撞擊,頸椎可能因懸空而受傷;除此之外,警察和監理單位於路邊稽查常常發現有人數超過限制之超載及車輛座椅改裝等違規情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規定,小客車前座或貨車駕駛室乘客超過規定人數,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板橋分局說明,處罰取締並不是目的,最重要的還是孩童的安全問題;呼籲業者務必使用合法及安全之合格車輛接送。


板橋分局提醒,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規定,載送幼童應以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幼童專用車輛為之,車齡不得逾出廠10年,其規格、標識、顏色、載運人數應符合法令規定,並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車輛駕駛人應具有職業駕駛執照,並配置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或年滿20歲以上之隨車人員隨車照護,以確保學童上下學交通安全。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未退 開學首日板橋警加強學幼童車稽查 | 文章內置圖片

 

【101傳媒/整理報導】

 

-------------------------------------------------------

文章內容若有侵權疑慮,請來信告知。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免責聲明:

部分圖片、觀點,來源於網際網路及其他網路平台,主要目的在於分享訊息,讓更多人獲得需要的資訊,其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權請告知,我們會在24小時內刪除相關內容。

 

 

  • 本文評論: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