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安全大執法,從守法禮讓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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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31

路口安全大執法,從守法禮讓開始

 

依據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資料統計,今(109)年1至7月A1、A2 類交通事故發生13,624件,死亡39人、受傷18,322人,較108年同期死亡減少16人,惟受傷增加2,167人,分析受傷車種以機車15,648人最多、行人1,138人次之。

 

經統計松山區109年上半年前五大易肇事路口為「民權東路與敦化北路口」、「民權東路與撫遠街口」、「市民大道與松山路口」、「南京東路與塔悠路口」、「民生東路與光復北路口」等,為加強防制交通事故,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利用事故數據資料分析,達到聚焦執法成效,按易肇事地點、時段編排勤務,並依肇事原因進行違規取締,透過加強執法作為及滾動式檢討,改善事故及違規情形。松山分局自109年9月1日起依警政署「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實施計畫」專案期程,將針對轄內易肇事及易違規地點加強取締,重點執法項目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期藉由強力執法作為,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並強化用路人守法觀念。

 

松山分局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及號誌指示,養成「路口慢、看、停」的禮讓習慣,行人穿越道路應走行人穿越道、注意周遭來車,車輛駕駛人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禮讓行人穿越道上行人先行,以共同建立守法、禮讓、安全的交通環境。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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